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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出台《广东省 “三旧”改造税收指引(2019年版)》
来源:广东发布 | 作者:pmo6f928b | 发布时间: 2019-12-27 | 2539 次浏览 | 分享到:

土地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

土地资源是有限的,

随着可用建设用地的不断减少,

粗放式的发展方式

已经被打上“此路不通”的标记,

大量低效用地也在给经济增长“拖后腿”。


今后的城市发展从哪里攫取土地要素?

如何解决用地瓶颈的问题?

“三旧” 改造应运而生。


截至目前,广东累计投入改造资金1.7万亿,实施改造面积80.7万亩,节约土地约20.1万亩;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提供用地6.1万亩,新增公共绿地9079亩,保护并修缮传统人文历史建筑777万平方米,建设保障性住房5万套;完成旧村庄改造面积16.4万亩,实施改造后村集体收入增加了77亿元。


2019年9月,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出了包括税收支持在内的多项重磅措施,我省“三旧”改造工作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出台《广东省 “三旧”改造税收指引(2019年版)》,覆盖我省现行的两大类共9种改造模式,含13个案例,共3.5万字。
12月2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新版税收指引出台有关情况。


//改造模式与税收政策适用精准融合//
自然资源部门梳理、提炼省内常见的“三旧”改造模式。划分为两大类:
第一大类政府主导模式分为收储、统租、综合整治、合作改造四种;
第二大类市场方主导模式分为农村集体自行改造、村企合作、企业自改、企业收购改造、单一主体归宗改造五种。其中对于情况复杂的村企合作模式,进一步细化成五种子模式。
在此基础上,2019年版税收指引基于每种模式的典型案例,梳理改造过程中涉及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主要税种,涉及各类税收法律法规文件约40份。同时结合具体的“三旧”改造模式,从税收政策具体条款、适用条件和办理资料等方面对税务处理口径进行明确,实现“三旧”改造模式与税收政策的精准对接。

//明晰“三旧”改造税费事项//
《税收指引(2019 年版)》还对近两年来改造主体反映较为迫切的疑难问题处理事项进行了具体明确,包括:
1. 明确“限地价、竞配建”的处理,将该模式的配建房移交区分为直接移交、无偿移交、政府回购等三种方式,明确相应税务处理口径;
2. 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确认单一主体归宗改造模式属于政府收回再出让的一种形式,明确免征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办理条件。
3. 明确开发企业承担的复建地块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等实际发生并取得合法有效凭证的成本,予以在土地增值税税前扣除。
4. 明确村企改造模式及税收政策适用。
5. 明确改造前期费用的土地增值税处理。

//用足政策切实降低改造负担//
2019年版税收指引全部以“模式+描述+案例+税务处理意见”的体例进行编写,架构规范统一、排列清晰,政策依据细化至具体条款,通俗易懂,便于对照查询。
《税收指引(2019 年版)》坚持三个有利于原则,即:对“三旧”改造遇到的新问题,敢于担当作为,只要有利于企业发展壮大、有利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按照立法精神,给予最大限度的支持。
在《税收指引(2019 年版)》执行过程中,三个部门将坚持从有利于推进“三旧”改造的角度考虑问题、解读政策、落实优惠,切实降低改造成本。以单一主体归宗改造为例,界定为政府收回再出让的一种形式后,将有效降低相关改造主体负担。同时,税务部门组织骨干力量主动介入“三旧”改造重点项目、辅导改造主体用足用好税收政策的做法也将为落实好《税收指引(2019 年版)》提供支撑。

那么具体来说有哪些补助政策?

未来广东“三旧”改造又将走向何方?

答疑来了

↓↓

问:省财政对各地实施“三旧”改造有什么补助政策?各市应如何申请该补助?


省财政厅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2019]71号)要求,省财政对“三旧”改造实行土地增值税补助政策,自2019年度起,各地级以上市“三旧”改造项目所产生的土地增值税收入(全口径)较上一年度增长超过8%的部分,由省按30%的比例核定补助该市。
具体申请流程为:年度终了后,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提出资金补助申请报省财政厅(需附本年度及上年度“三旧”改造项目及其产生的土地增值税收入明细),省财政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资金拨付。

问:能否介绍一下“三旧”改造的有关成效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省自然资源厅2008年起,我厅为落实原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建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的有关要求,在全省范围开展“三旧”改造工作并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实施“三旧”改造80.7万亩,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同时也为国家制定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提供了广东经验和广东模式。
一是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增强建设用地供给能力。全省通过“三旧”改造累计节约土地20.1万亩,单位建设用地产出从2008年底的13.7万元/亩/年增加到2018年底的30.9万元/亩/年,增长了125.8%。二是拉动固定资产投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累计投入改造资金1.7万亿元,约占同期固定资产投资的5%。三是优化用地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累计完成产业结构调整项目4272个,占完成改造项目总数的56%,改造后当年实现产值(营业收入)翻倍。四是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宜居城乡建设。已完成的改造项目中,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提供用地6.1万亩,新增公共绿地9079亩,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5万套。五是传承历史文脉,强化城市文化品牌。全省保护与修缮传统人文历史建筑777万平方米。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政府今年印发的《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2019〕71号),联合省有关部门完善配套机制,督促指导各地制定实施细则,充分释放政策红利,通过行政调控加大对“工改工”、微改造及公益事业项目的激励,切实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城市发展水平提升。按计划至2021年,全省将新增实施“三旧”改造面积23万亩以上,其中珠三角城市新增实施改造面积占比在80%以上,通过城市有机更新和产业迭代升级,为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拓展新空间、注入新活力。

来源:广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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