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发布
“老城宜居”再进一步!花都又一危旧房更新项目获批
来源: | 作者:广州城市更新协会 | 发布时间: 2026-09-09 | 205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花都危旧房改造+1!

图片图片图片

近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以下简称“区规自局”)

正式核发

福宁路15-17号危旧房改造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该项目作为花都区危旧房自主更新“3.0”模式的标杆,创新采用“跨宗共建、多元功能”实施路径,成功破解了老旧城区多产权、多用途地块更新改造的规划审批瓶颈,标志着花都在探索内涵式城市更新方面取得关键突破。


福宁路15-17号地处广州北站东侧老旧小区成片连片微改造核心区,涉及4栋建于上世纪70-80年代的混合结构房屋。经专业鉴定,其中3栋为最高等级的D级危房,1栋为C级危房,且存在无电梯、无车位、厨卫狭小、管线杂乱等突出问题,居民改造意愿强烈。与以往单体危房改造不同,该项目涉及多宗权属用地、多种登记功能(含住宅、办公、商业),如何在保障各方权益的前提下实现连片更新,是摆在规划面前的“硬骨头”。


图片

老旧小区存在的突出问题


面对这一复杂局面

区规自局深入践行

“人民城市人民建”理念

坚持问题导向

打出了一套规划审批“组合拳”:



打破宗地界限
创新“跨宗共建”机制


针对多宗地分割导致空间难以统筹的难题,区规自局突破传统“一宗一建”思维定式,将4栋房屋涉及的多个权属单元在规划层面进行统筹,允许跨宗地整合建设、统一设计、联合报建。通过优化用地审批流程,免去单独申请规划条件环节,直接以合法产权面积为基数推进改造,并据此核定规划建设规模,实现了规划管控与实施效率的有机统一。


图片

改造设计效果图



延续历史功能
保障多元主体权益


针对房屋历史登记功能与现行控规不符的问题,秉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原则,确立以历史登记功能为法定依据的报建原则。在改造中延续原有住宅、办公、商业功能,并在竣工后依据原证载用途分别办理不动产登记,既维护了国土空间规划的严肃性,又充分保障了不同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图片



强化民生导向
精准补齐设施短板


在不突破政策上限的前提下,允许项目计容建筑面积按不超过30%的比例上浮,且严格限定专项用于非成套住宅成套化改造,以及社区议事厅、健身场所、消防水池等公服和市政设施配建,确保新增规模“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通过整合原有两栋住宅(福宁路15-1号与15-2号)建设为一栋8层建筑并实施首层架空,建筑密度由58%降至29.94%,释放出的空间统筹增设机动车泊位42个、非机动车泊位60个,基本实现“一户一车位”,彻底改变了片区面貌。



福宁路项目的顺利获批,是区规自局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2023版)》及广州市相关政策的生动实践。从集群街2号的“单栋突围”(1.0模式)到新华坊的“商业连片”(2.0模式),再到福宁路的“跨宗共建”(3.0模式),花都正以一次次规划技术创新,推动老城实现从“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的品质跃升。未来,区规自局将继续聚焦民生难题,持续全面深化改革,护航更多城市更新项目落地见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来源:广州花都发布


新闻推荐

  • 广悦助力增城区永宁街简村村旧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启动区顺利奠基
  • 越秀地产与广州地铁合作:未来5年项目将覆盖广州30个地铁站点
  • 马兴瑞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推进“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
  • 交流活动 | “产城融合·活力湾区”城市更新文旅产业交流分享会圆满举办
  • 交流活动 | 【活动预告】“改革试点·创新共赢”——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城市更新试点政策解析及案例分享暨市城市更新协会会员大会
  • 【活动预告】“改革试点·创新共赢”——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城市更新试点政策解析及案例分享暨市城市更新协会会员大会
  • 【转载】全力以赴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
  • 城市更新力度空前!广州两天内发布5条城市更新招标公告
  • 我国首个旧居住区综合改造团体标准发布
  • 走访活动 | 今日走访理事单位——广州宝能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