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成本管理交流研讨会成功举办
来源: | 作者:广州城市更新协会 | 发布时间: 2026-04-29 | 56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为推动城中村改造工作规范高效开展,我会于2026年4月27日下午成功举办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成本管理交流研讨会。会议邀请了多家城中村改造主体、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单位的代表参加,现场交流研讨气氛热烈。


本次研讨会紧扣广州市城中村改造项目成本管理这一核心话题,通过“政策深度解读+一线案例剖析+开放式研讨”的模式,为行业搭建了一个高质量、高密度的专业交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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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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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领航:深度解读《补充通知》修订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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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更新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规划师  陈妙蓉


会议上半场,协会特邀《广州市城中村改造项目成本管理办法补充通知》的核心起草单位代表——广州市城市更新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陈妙蓉规划师作专题分享。陈规划师主要解读了本次修订的六大要点:一是审批权限全面下放至各区,二是确立了“成本总控、内部平衡”的管控原则,三是优化了市区两级土地收益分成机制,四是明确了改造主体管理费的构成与上限。此外,对多项费用细则进行了更新迭代,新增了部分可纳入成本的开项,调整了部分费用的计算标准与基数,整体上进一步细化了成本构成,拓宽了合规成本认定范围,为项目实际操作提供了更清晰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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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求真:剖析罗冲围片区改造的财务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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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 陈超辉


政策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会议下半场,广州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陈超辉先生,带来了题为“新模式城中村改造案例分享——以罗冲围为例”的实战报告。


陈经理详细介绍了罗冲围片区改造的项目概况、业务模式与最新进展。他重点结合项目实际,对业内普遍关心的安置房建设收入确认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通过对标《企业会计准则》,他分析了在“成本加成”的政府合作模式下,改造主体作为“主要责任人”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的合理性,并援引了财政部相关应用案例及资本市场公开案例进行佐证。这一分享直面当前项目推进中最前沿的财务难题,为各改造主体处理同类问题提供了极具价值的思路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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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碰撞:共话行业痛点,凝聚发展共识



在交流研讨环节,与会代表们围绕《补充通知》的落地执行、成本管控的具体操作、新旧政策衔接、以及收入确认等核心议题展开了热烈而充分的讨论。多家改造主体代表,结合各自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如各区政策执行口径不一、工作经费与监管费的实际获取难度、新开项费用的出处、结算审计风险等,畅所欲言,表达了诉求与困惑。


多家会计师事务所的专家也从专业审计角度,对收入确认的准则适用发表了见解。与会者普遍认为,面对城中村改造这一复杂事物,需要主管部门、改造主体、各专业机构加强沟通,在坚守政策底线和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秉持包容、审慎、支持的态度,共同推动形成稳定、可预期的操作指引,以保护和调动各方参与城市更新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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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本次研讨会内容充实、针对性强,实现了政策宣贯、经验分享与难题疏解的有机结合。协会副秘书长刘超在总结中表示,广州市城市更新协会将继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紧密关注行业动态与会员需求,未来将通过专题会议、调研座谈等多种形式,持续做好政策解读与专业服务工作,为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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