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好房子”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大“好房子”工作推动力度,加快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实践工作经验,我局现公开征集“好房子”建设典型经验做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我市行政范围内以“安全、舒适、绿色、智慧”为主要特征的、采用“好做法”和“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产品”(以下简称“四新”技术)的新建商品房、保障房或安置房和既有住宅改造项目。
二、项目要求
征集项目的经验做法应重点体现以下某一项或者某几项特征,具有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其中四大特征归类可参考《建议参考TCECS 1800-2024 好住房技术导则(试行)》。
1.安全,落实“安全耐久”标准。确保建筑结构牢固、抗震防灾防涝防浸性能可靠,优先选用可更换、高耐久性的优质部品部件,积极将好产品、好材料、好工艺和好设备系统应用于房屋建设中,全面提升建筑在全生命周期内的质量与安全水平。强调使用安全、消防安全和高空维修安全,实现人车动线分离,规范安全设施。
2.舒适,贯彻“健康舒适”理念。构建全龄友好、宜居宜人的住区环境,注重“适老化”与“适幼化”设计。住宅套型方正通透、尺度协调,空间灵活可变,适配家庭全生命周期需求。室内隔声、温湿度、卫生防护、空气质量和自然采光性能优越。
3.绿色,践行“绿色低碳”目标。广泛应用绿色建材、可再生能源与装配式建造技术,实现建筑全生命周期的高品质、低能耗与长效耐久的目标。推行节能家电,提升节水、节电与节能效益,有效降低用户使用成本。营造适地性生态绿化系统,鼓励公共空间复合利用。依托智慧运维与精细化管理,保障绿色技术措施持续高效运行。
4.智慧,融合“智慧便捷”技术。引入人工智能、物联网、智能家居、楼宇管理与多维安防系统,提倡智能家居与装修一体化,营造更舒适、更安全、更便捷的智慧社区与未来人居生活体验。
在满足上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鼓励申报以下内容:
“好做法”:体现“好房子”建设先进水平,能够在“好房子”实践探索创新过程中提供技术参考和经验借鉴的典型做法,具有较强的可实施性,有利于市场推广。
“新工艺”:在施工过程中采用的新操作方法、作业流程和施工技术。如聚焦影响群众居住品质的隔声降噪处理、串味反味问题防治;装配式施工新工艺等。
“新技术”:在施工过程中采用完整的、系统性的新知识、新技能、新方法和新体系。如建筑信息模型、物联网技术等。
“新材料”:在成分、结构、工艺或性能上有所创新或改进,具有传统材料所不具备的优异性能或特定功能的建筑或装修材料。如新型墙体及建筑保温材料、防水材料、节能门窗、隔声降噪材料等。
“新产品”:集成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技术,最终形成可直接应用于工程实体的新部件、新设备或新系统。如数字家庭基础平台、智能照明、智能安防、高性能节能门窗、光伏建筑一体化构件等。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求。
1.所有申报项目均须提供反映典型经验做法施工方案、经审查的施工图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处于预售阶段的商品房、在建阶段的保障房或安置房必须提供可参观评审的实体样板。
3.已通过竣工验收的申报项目须提供《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及竣工图。
4.申报“四新”技术的项目须提供检测认证报告、技术专利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详细资料提供请参考“好房子”建设典型经验做法申报书。
(二)申报单位要求。
新建商品房、保障房或安置房申报单位须以项目的建设单位为主体。既有住宅改造项目申报单位可扩展至建设、施工、设计单位。
四、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报。
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项目自主申报。请有意向的单位填写“好房子”建设典型经验做法申报书(详见附件1)及“好房子”建设典型经验做法汇总表(详见附件2),于10月31日前将附件1、附件2报送至广州市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邮箱:zy328825@gz.gov.cn)。
(二)择优发布。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典型经验做法进行综合评审,形成“好房子”建设典型经验做法集,并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好做法”和“四新”技术的示范效应。
附件:
1.“好房子”建设典型经验做法申报书
2.“好房子”建设典型经验做法汇总表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14日
(联系人:张科;联系电话:020-83036105)
新闻推荐